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做好新进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的培养工作,发挥优势,挖掘潜能,调动积极性、主动性,帮助新进教师迅速成长,按照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本着“督导结合、以导为主”的宗旨,现对2020年新进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导时间:2020年11月23日-12月4日。
二、督导对象: 2020年新进教师。
三、督导方式
1.查阅资料。重点关注授课计划制订及执行、备课及教学准备,学生作业设计及批改等。
2.听课评课。重点关注课堂教学组织实施、学生参与状况及学习效果、课堂教学的特色及亮点、存在问题与不足等。
3.师生访谈。听取同行、学生对新进教师的意见与建议,听取新进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。
四、督导人员及分组
| 序号 | 学 院 | 督导人员名单 |
| 1 | 学前教育学院一分部 | 高建亚* 林 琳 葛明星 杨 谢 查正权 张 伟 刘 玮 |
| 2 | 学前教育学院二分部 学前教育研究所 | 白美林* 肖 琦 戴兢兢 周甫林 朱文会 孙晓姝 |
| 3 | 鲁迅艺术学院 | 周晓梅* 马 骥 蔡旺庆 白金香 严 立 陈 军 陈德田 |
| 4 | 城市管理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| 司国芹* 秦立山 陈 鹏 侍 平俞为荣 张 莉 顾传甲 |
| 5 | 人文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| 高 峥* 朱志祥 丁学领 周克明丁恒生 陈存英 查 爱 |
注:各组加“*”人员为该组负责人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督导组负责人牵头做好本组工作,2-3人一组,对每位新进教师听课评课1-2节。特殊情况可跟踪督导。督导时须按照《课堂教学督导检查记录表》相关栏目严格检查教学常规,同时做好师生访谈工作,并如实详细记录。
2.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(教学督导室)做好协调服务工作,收集《课堂教学督导检查记录表》等资料并形成专项督导报告,反馈到各学院。各学院根据督导情况,对新进教师的教学成绩与优点进行表扬,指出存在问题,并指导督促其进行有效整改,确保专项督导落到实处、起到实效,有效推动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改进。
以上通知,希贯彻执行。
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2020年11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