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充分发挥外聘教师的优势,调动外聘教师参与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促进学习交流,深化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现对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- 督导时间:2020年9月1日- 18日。
- 督导对象: 在2016级-2019级任课的外聘教师。
三、督导方式
1.查阅资料。重点关注教学计划制订及执行、备课及教学准备。
2.听课评课。重点关注课堂教学组织实施、学生参与状况及学习效果、课堂教学的特色及亮点、存在问题与不足等。
3.个别访谈。听取外聘教师的意见与建议。
四、督导人员
| 序号 | 学 院 | 督导人员名单 |
| 1 | 学前教育学院 一分部 | 林 琳* 周晓梅 葛明星 严 立 张 伟 刘 玮 |
| 2 | 学前教育学院 二分部 | 马 骥* 蔡旺庆 周甫林 朱文会 孙晓姝 |
| 3 | 鲁迅艺术学院 | 高建亚* 丁学领 白金香 陈 军 查正权 鲁凌云 |
| 4 | 城市管理学院 | 白美林* 丁恒生 俞为荣 杨 谢 顾传甲 |
| 5 | 建筑工程学院 | 朱志祥* 高 峥 侍 平 陈 鹏 张 莉 |
| 6 | 人文教育学院 | 司国芹* 秦立山 陈存英 周克明 查 爱 |
各组加“*”人员为该组负责人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根据督导情况,及时宣传推广外聘教师的教学成绩与经验,有效整改存在问题。
2.各督导组负责人牵头做好本组工作,2-3人一组,对每位外聘教师听课评课1-2节,其中第一周不少于1节。特殊情况可跟踪督导。督导时须按照《课堂教学督导检查记录表》相关栏目严格检查教学常规并如实详细记录。
3.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(教学督导室)做好协调服务工作,收集《课堂教学督导检查记录表》并形成专项督导报告,反馈到各学院,确保专项督导落到实处、起到实效,有效推动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改进。
以上通知,希贯彻执行。
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2020年8月30日
